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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张辉发布时间:2019-04-09浏览次数:505

发布人:马丽  发布时间:2019-04-09   浏览次数:78

各学院及相关单位:

为激励我区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,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,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,按照《关于开展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预通知》(新科协函字【201932号)要求,现将公司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做如下安排:

一、推荐条件

(一)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.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;

2.爱国爱疆,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、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,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,坚决反对分裂和宗教极端思想;

3.在自治区科研一线工作,为新疆稳定发展和科技创新事业作出突出贡献,具有“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科学精神和诚实守信、追求真理的职业道德;

4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男性候选人年龄40岁以下(197911日及以后出生),女性候选人年龄45岁以下(197411日及以后出生);

5.未获得历届新疆青年科技奖。(科协对照往年获奖名单进行形式审查)

(二)须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:

1.在自然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观点或创造了新的方法,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;

2.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、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,并有显著应用成效;

3.在科技知识普及、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,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。

二、推荐范围及名额

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。

三、材料报送及组织评审

415日前,请各单位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,科协在经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
书面材料报送要求:

1.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审批表(原件,一式三份)

2.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推荐表(原件,一式三份)

3.所在单位党委推荐报告(原件,一份)

四、推荐工作要求

(一)严格按照推荐条件,确保推荐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,真正推荐出在科研和生产一线取得重大成果、做出突出贡献,特别是诚实守信的青年科技人才;

(二)候选人要发扬创新求实、淡泊名利的优良传统,坚守学术诚信,维护学术尊严;候选人所在单位强化责任意识,对科研学术失信行为坚持零容忍,营造科研领域诚实守信的良好局面;

(三)候选人的材料既要简明扼要,又要充分体现并重点突出创新性成就和贡献。科技成果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,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。

联系人:马丽

联系电话:205735018097586532

附件:1.1.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推荐表.docx

2.2.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审批表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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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49

审批表.docx推荐表.docx